需提交的资料: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2、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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